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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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咬了个桃子,我懒洋洋的打算出门晒晒太阳,村口那棵大槐树边上有一处空地,正适合去打个瞌睡。 走到半路,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嘈杂声,似乎是一群小孩子在打闹,忍不住凑近去看了看。 “大傻个,金木乔,流口水,找大孃,大孃不在又哭又闹,不种地,吃谷稻,跟猫打,学狗叫,一到晚上把驴当媳妇抱” 一群小孩儿正围着一个七尺男儿团团转,边跑边唱跳,那男人看上去个子瘦高的,却显然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。 无可奈何的摸着脑袋,想退又避无可避,看他着急难堪,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样子,我忍不住叹了口气,挺身而出。 “你们干嘛呢,田娃,二柱,还有那谁当心我给你娘告状去,还不快走” 在我的吆喝之下,小孩子们都纷纷四散的跑了开来,留下男子驻足在原地,满脸欣喜又眼神呆滞的看着我。 “桃子,又是你帮了我,谢谢你啊,呵呵呵呵” 金木乔是我们村出了名的“傻子”,他娘是带着他从江北流域迁移过来的,村长是个老好人,看他们孤儿寡妇就把他们留了下来。 平日里神秘兮兮,几乎不同村子里的人打交道,儿子呢又整天都是一副傻兮兮的模样,总之母子俩皆是怪异的很。 我帮他不过就是顺手之事,更何况对方只是几名稚子,于是大方摆手道:“没事儿,只是你平日里若摆不平他们,便离他们远一些,小孩子,最是顽皮了” 对方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继续呵呵的笑着。 正想告辞离去时,眼尖的我立刻便看见了他残破的衣角,虽然乡下人的粗布衣物像来都是乌糟糟的,尤其金木乔,身上蹭了再多灰尘都不觉奇怪。 只是这次有所不同,那缺了一块儿的衣角,明显是被异兽的妖气所腐蚀的,而且那异兽定是有些道行,一般异兽只有毒液血液才有腐蚀的效果,很难有妖气便能做到如此地步。 心头顿时明亮了几分,抑制着拼命想上扬的嘴角,我问他:“木乔,你这衣服是怎么回事啊?” 对方老老实实答我:“哦,我娘病了,我听人说百里外的北岭有很多草药,就想去给她找点草药,可是那里怪兽太多了,一不小心就遇上了一只,它还想吃了我呢,还好我跑的比较快” “北岭?怪兽很多吗?”,我的心情有些激动。 “嗯嗯,可凶了~”,“彪形大汉”奶声奶气的回着我。 脑筋转得快的我,此刻已经在算着这趟北岭之行赚得钱能买个多大的小屋了。 思绪回转间,我眼珠子一转,安慰道:“木乔啊,你跟我再好好说一说那北岭的情形,回头你娘要的药,我去给你采,怎么样?” 木乔巴巴的看着我,不知为何脸上竟出现一丝红晕,低着脑袋,不好意思道:“桃子,你要去给我娘采药啊~” 饶是本姑娘心善人美,不过随口一提,这傻大个儿也不知在瞎想什么,我抽了抽嘴角: “呃,算吧,这个不重要,重要的是,北岭怎么去啊?” “从村口往北一直走,我遇见了一个赶驴的大爷,他载了我一程,然后向右不对,向左也不对,是太阳的方向” “”,我默默扶额。 本也不指望他能说得十分清楚,大致了解了方位和标识性路况我便欢欢喜喜的回了姜姨的住处。盘算着日程,收拾了一些包裹,跟姜姨打了个招呼便要出门。 姜姨是个爽快大气的女子,从我干这行一来,从未忸怩过,她常说女子亦可除妖卫道,每每都十分干脆的给我收拾家伙什。 反倒是村长,每次若给他瞧见我又要出门,便定要拉着我唠唠叨叨说上一堆,倒也不是拦着,不过都是保命要紧云云,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。 此行又是如此,开头总要以村长的“早日回来”为,我朝身后摆了摆手,潇洒转身,一路向北走去。 北岭以前多多少少也是听过的,都道那处异兽奇多,有些还是上古洪荒时期存活至今的。多少能人异士,常年徘徊在那周围。只为能猎得几只大兽,求得一生的荣华富贵。 可洪荒异兽又怎会是这般好抓,所以为此每年死在北岭的亦是数不胜数,可即便身首异处依旧挡不住他们想一步登天之心 荣华富贵么,我自不奢求,一步登天更不肖想,但既生于世,也是个俗人,当年听说北岭之时尚是年幼,未曾多想,现下正好,去猎个小兽,权当给我的小房子添个床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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