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千叶,父母说我是家里的小千金,什么都要给我最好的,从小我就被宠惯了,待人做事格外高傲。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,他是alp集团的总裁,叫唐熠。我和他吃过饭,散过步,却从未牵过手,亲过嘴。 他不浪漫,甚至无趣,却能包容我的坏脾气,还总是笑着对我说是老天让他来赎罪的。 说真的,他实在太被动了。 我曾打趣说,我要是男的,他早就生二胎了。 他笑笑不说话,望着远处的风景,有时候,我竟觉得他在悲伤。 或许是老天在打瞌睡,又或是看我不爽,终于找到了让我消失的理由。 于是,我死了。 为了救他,我眼睁睁地看着大货车从我身体碾过,疼痛转瞬而逝,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沉重。 我看到他向我跑来,抱起我那血肉模糊的身体。我想摸摸他的脸,手指却从中穿过。 看着他的眼泪滴落在一具尸体上,看着血泪交融混杂,我只能苦笑。 我感觉累极了,连灵魂也变得飘渺,我不由地闭上了眼。 一束白光向我袭来,我失去了意识…… 耳边传来了蚊子大小的嗡嗡声,吵得我不能入睡。 等等…… 入睡? 我不是死了吗? 我猛地睁开眼,入眼是白茫茫一片。白色的床,白色的窗帘,还有白色的门。 “这是……” 我话没说完就顿住了,因为……因为这不是我的声音……是一个男人,是男人的说话声! 我惊慌地朝反光的东西看去,里面倒映出了让我无法相信的事实。 白皙的肤色,微微上挑的丹凤眼,毫无血色的薄唇…… 我认识这个男人,他是alp集团的副总,还是一位同性恋。更重要的是,他喜欢我的“男朋友”唐熠! 该死,怎么会变成这样! 开门声突然响起,我转头看去,不由一愣,是他…… 男人身材挺拔,颜值极高,有着近乎完美的五官,特别是那双眼睛,漆黑如墨,深邃沉静,令人捉摸不透。 脾气似乎也挺好,嘴角泛着似有若无的笑,看着温文尔雅,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。 ……但问题是…… 我依然认识他。 男人叫裴毓,不过我和他没有多熟悉,而且关系也不怎麽好。 因为就是他一直在和唐熠作对,害得唐熠疲惫不堪。 他看见我醒了,笑得更深,“你终于醒了,先喝点粥吧。” 我尝了一下,味道还真不错,又听见他说:“你也真是傻,为了他喝醉酒,又大半夜跑去砸人家场子。还好只是头擦破了点皮,没什么大碍,不然……” 他顿了顿,叹气道:“真想问问你,值得么。” 我要是有力气绝对甩他一白眼,你管我值不值得? 不过说到砸场子这事我好像听过,但那都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,那时我还没有死…… 我心里有点忐忑,咽了咽唾沫,“那个……现在是几号?” 裴毓听到这句话笑出了声,“不会是摔傻了吧?” 他看了看手机,道:“今天是7月21日。” 我接着问:“> “嗯。”他点点头,似乎真的在担心我,“你……没事吧?” “额……没事……” 妈的,怎么会没有事?! 我重生了,时间倒流回了几个月前。不仅如此,我还重生在了一个对自己的“男友”有着非分之想的男人身上! 这也太霉了吧! 老天啊,你玩笑开大了。 我更加没想到的是,我居然还将和那时的自己碰面…… 一个月后我出院了。 很不幸我失忆了,准确来说我没有半点薛璐的记忆,但幸运的是公司没开除我,我依旧是那个副总。 我以失忆的理由重新学习如何处理工作上的事,而教我的人正是裴毓。 过程的心酸可想而知,也是苦了从小娇生惯养的我。 “薛璐?” “额……有事?” 我到现在也没有完全适应,总是慢一拍。 他看着我无奈道:“这里输入错误,还有这,那也是……” 看着电脑上的文件我也是醉了,关键是我真的不会…… “裴毓……这个我不会……” “……” 在他的帮助下,我勉强完成了工作任务。 生活很平淡,直到那一天…… 我像往常一样乘坐电梯上班,电梯门打开的瞬间我看见了他,一个让我日思夜想的人。 我向他跑去,一把抱住他。 可他却狠狠将我推开,脸上还露出了厌恶的表情。 我愣住了,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。 就在这时,一个女人走到了我的面前。是一如既往的粉色连衣裙,五厘米高跟鞋,浓妆艳抹的脸和高傲的神情。 这就是我,以前的我,还没有死时的我。 她看了我一眼,不屑道:“又是你,真是服了,你能不能别一天到晚骚扰他!” 还真是自己的性格啊,我不由苦笑。 我看出了她眼里的厌恶,我也不得不告诉自己——我不再是被父母宠着的千金了。 现在的我是薛璐,一个男人,喜欢同性的男人。 她见我没有要离开的意思,老鹰护小鸡似的把唐熠护在身后,皱眉道:“我让你走,你没听到吗!” “凭什么。”我冷冷地看着她,我脾气向来就大,就算重生了,一时间也改不过来,“你又是他什么人?” 她愣了愣,半天没说话,唐熠却忍不住了,朝我说道:“你有什么事,没事的话,我们要走了。” 就是这一句话,我差点没忍住冲上去和曾经的“我”拼命,因为这些都是我经历过的事!可那时的薛璐就是个胆小鬼,见到唐熠只会躲,根本不会说这种话。 现在倒好,情景再现,我却成了那个挑衅者! 唐熠护的人不是我,我现在是薛璐,是他妈的男人! 他护的是老子的情敌! 我感觉心脏一滞,脑子有些放空。 疯狂,太疯狂了。 不…… 是可笑。 我竟然在嫉妒我自己?! 我竟然会嫉妒自己…… 我心虚地看了他们一眼,忍着心底的愤怒离开了这令我不爽的地方。 回到办公室,我慌忙灌了一整杯水,一束光照在玻璃上,我清晰地看见了映在杯壁上的脸。 那张脸格外阴沉,我的心情也变得异常烦躁。 我大吼一声,将杯子狠狠砸在地上,玻璃顿时四分五裂,碎渣散落了一地。 我清楚我在恨,恨千叶竟拥有他;在嫉妒,嫉妒她能受到唐熠的宠爱,而我却不能,还被他所厌恶;在可悲,可悲现在的自己是个男人! “开什么玩笑!” 我一拳砸在办公桌上,面色狰狞地盯着窗外的景色,想到唐熠那张脸,我第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。 我是真他妈想自杀,再重新投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