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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2章 有取有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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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之相对的,FN公司一直在走下坡路。

从这个角度来看,德国集团控股公司不但赚了几十亿欧元,还让同为德国企业的H&K公司发展壮大。

因为已经榨干了FN公司的油水,所以德国集团控股公司没有开出天价。

买下其他大股东手里的股份是最重要的一步,却不是全部。

按照瓦伦区政府之前提出的要求,在完成公司股权重组的同时,做为新东家的D&F公司得跟瓦伦区政府签署一份限制协议,以合同义务的方式保证在未来五年之内,FN公司总部的裁员比例不得超过10%,并且维持原有基本薪酬标准,而瓦伦区政府承诺在这五年之内给予FN公司税收优惠。

与之对应的,瓦伦区政府将协助新东家解决并购带来的麻烦。

其实,主要就是获得比利时政府批准。

瓦伦区政府答应替新东家去说服政府,与其提出的一个要求有关,即必须保持FN公司的独立性。

简单的说,在完成了股份收购之后,不管是BAE系统公司,还是D&F公司,都不得吞并FN公司,得让FN公司独立经营,收购获得的只是FN公司的股份,以及与此相关的经营收益。

这个要求极为苛刻,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。

谈到最后,瓦伦区政府的代表明确表示,如果不肯答应这个条件,瓦伦区政府就不会出售FN公司的股份。

说白了,这已经不是卖与不卖的问题。

在谈判眼看就要破裂的时候,高峻不得不妥协,答应了瓦伦区政府的要求,也让瓦伦区政府做出了担保。

这就是,只有在比利时政府批准了股份转让合同之后,D&F公司才会向其他大股东支付购买股份的资金。

至于银行那边,就只能瓦伦区政府自己去想办法。

当然,关键不是银行。

只要签署出售股份的协议,瓦伦区政府就能设法获得一笔信用贷款,至少是通过信用担保来延迟还款日期。

关键其实是风险,即瓦伦区政府承担了所有风险。

如果比利时政府否决了股份转让合同,那么瓦伦区政府就将承担所有损失,其他几个大股东不受牵连。

其实,这是对瓦伦区政府的约束,也是给比利时当局的压力。

理论上,如果股份转让合同遭到政府否决,瓦伦区政府将遭受上亿欧元的损失,还要遭到司法起诉。

到此,合同才算基本谈妥。

其实,D&F公司购买的是FN公司的总部,准确的说是FN集团公司,并不包括众多独资子公司。

比如,FN美国公司就是一家独资子公司。

看上去,有点吃亏,不过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

把所有独资子公司算上,价格至少要翻一倍,而且需要去美国等众多子公司的注册国家走一遍程序。

要想尽快拿下FN公司,也就只能舍弃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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