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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起彼伏的枪声,还有不时响起的爆炸声,让诺曼罗夫醒了过来。
他立即发现手脚都被绑住,随即就觉察到了塞在嘴巴里面的那个硬邦邦的物体,不是有机体,是金属!
稍一动,他就感觉到嘴里的物体被扯了一下。
这时候,一片光芒闪现。
虽然只是一刹那,但是足够让诺曼罗夫看清楚了。
塞在他嘴里的是一个铁罐子。
一枚闪光弹!
还用胶布缠好固定,无法用舌头顶出去。
一根尼龙绳系在闪光弹的拉环上,另外一端在捆住双手的索套上,已经绷紧,再用点力就会扯掉闪光弹的引爆杆。
诺曼罗夫吓住了,再也不敢乱动。
虽然闪光弹不是手雷,爆炸威力很小,但是在嘴里引爆,足够把脑袋炸开花。
外面再次出现亮光,同样是一闪而过,紧接着就传来了密集的枪声与悲惨的嚎叫声。
虽然房间里面的气温不到二十摄氏度,但是诺曼罗夫的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。
他不但被吓住了,还后悔了。
那可是五十名雇佣兵!
虽然诺曼罗夫早知道王栋与罗清是军情局的王牌特工,不然不会叫来这么多人,但是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两个刹神。
要是早知道,就应该叫一百人过来,而且直接杀进来。
可是,后悔有什么用呢?
诺曼罗夫非常清楚,如果王栋与罗清干掉了他叫来的雇佣兵,那么扯掉闪光弹的引爆杆是唯一的选择,至少不会遭受折磨。
只是,诺曼罗夫没有急着寻死,他还没有活够呢。
外面,战斗还在进行,王栋与罗清的处境非常凶险。
使用闪光弹,让敌人至盲,只是消除了敌人有夜视仪的优势,在漆黑的环境里,王栋与罗清同样看不到敌人。
听声辨位?
对付一个敌人还行,对付一群敌人,那就是送死。
要说有什么优势,只是在狭窄的室内,人多的一方未必能占到便宜。
在室内,而且完全漆黑,别说雇佣兵,即便是王栋与罗清,也很少遇到。
瞄准后精确射击,显然是空谈。
别说精确,连瞄准机会都没有。
多数时候,王栋只能朝敌人所在的方位大致开火。
十多分钟下来,他只能确定有六名雇佣兵被击毙,还打伤了几个。
罗清那边的情况差不多,她也无法断定击毙了多少雇佣兵。
两人且战且退,尽量利用了每一个房间。
只是,安全屋就这么大。
罗清已经退到卧室外面的大厅里,从正门杀进来的雇佣兵很快就会攻过来。
听到从侧面传来的声响,罗清立即举起手枪。
“是我,别开枪!”
听到王栋的声音,罗清才松开了已经压下一半的扳机。
“你还有多少子弹?”王栋也撤了回来,表明从后门杀进来的雇佣兵即将到来。
“步枪的还有不少,手枪的只剩下一个弹匣了。你呢?”
“一样,手枪还有一个半弹匣。”打到这个时候,王栋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多带一些手枪子弹。
在狭窄的室内战斗,特别是在快速瞄准与快速开火的时候,轻巧灵便的手枪比步枪更好用。
如果得使用消声器,手枪更是不二选择,特别是大威力的战斗手枪。
“你说,我们是不是傻子?竟然相信一个背叛了自己祖国的老毛子!”
“他也一样,要不然我们早完蛋了。”
罗清惨惨一笑,只是一片漆黑,王栋看不到她的表情。
“小清……”
“栋哥……”
两人同时开口,又都是一愣。
“你先说吧。”王栋叹了口气。
“如果在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,我们在来世遇到,你会相认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