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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二章 认“女儿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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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万秋:“没有八成把握,我不让你领走。要想认,回去找照片儿。”

中年妇女:“我知道你收养她这几年也不容易,我们会给你报酬的,一万块,怎么样?”

侯万秋撇撇嘴:“我不卖孩子!孩子要是找到亲生父母,我一分钱不收,就让她走。”

腊梅:“我从记事就在街上流浪了,对父母没有一点印象。如果你们要认,就照侯爷爷说的去办。先找照片儿,再开证明信。认的人很多,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。”

夫妇俩只好悻悻地走了。

要是来认亲生的,腊梅回答的还简单:“去验个血样,只要DNA比对上了,我就认!”心里话:认个球!姐是穿越的,比你们哪个也明白。

还别说,真有拿着DNA来认的。

一个自称叫丁巧云的三十多岁的年轻女子,拿着自己鉴定的DNA来认腊梅,说腊梅是她七年前走失的养女丁婷婷。

又是养女,腊梅嗤之以鼻!

“你别不相信!”丁巧云说:“我验了DNA,经过与你的DNA比对,我们确实存在着旁系血缘关系。

“你妈和我是一奶同胞亲姊妹。生你时大出血去了。我结婚五年没孩子,就收养了你。

“我一直把你当作自己的亲生,养的又白又胖,两岁的时候,就会说很多儿歌,还会唱很多少儿歌曲,从小就表现出了艺术才能。

“那时,我们夫妇在乌由县城开了一家日杂店。在你三岁的时候,一天傍,顾客较多,我光照顾买卖了,没法陪你,你就一个人跑出去玩儿,结果再也没有回来。

“我们找遍了大街小巷,始终没看见你的影子,只好报了警。警察也帮着找,并立了案。但无论怎样找,就是没一点线索。

“为了寻找你,我们把日杂店也关了,到处去找你。把所有积蓄都花尽了,我们就一边打工,一边寻找,一直坚持到现在。

“那天你在《红云大道》上演节目,我看着你很像我走失的养女。恰巧你又是个孤儿,我们就想碰碰运气。

“时隔几年,我们也知道变化很大,是不是不敢确定。知道这时候相认得比对DNA,我就去做了一个,结果证实,我们有旁系血缘关系,我是你的姨母,你就是我走失了七年的养女丁婷婷。”

丁巧云说着哽咽起来:“孩子,是我没尽到监护的责任,让你走失了。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吧!”

丁巧云的说辞把腊梅惊呆了:旁系血缘关系?是自己的亲姨母?

天方夜谭啊!自己在那世里是个重生者,穿越到这世来,与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。

就连自己的亲弟弟王贵勇和亲妹妹王晓叶,都没有血缘关系。因为自己是借尸还魂,是重生,只有灵魂是前世自己的!

可哪来的DNA相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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