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珩离去的时候,容月依旧懒洋洋的窝在贵妃榻,跟以前一样慵懒的姿态,却让他觉得,有什么东西,已经变了。
变得再也回不来了。
慕珩依旧每日都来,容月也依旧每日冷待他,知道犟不过她,容月压根就不犟,哪怕有时候慕珩吻一吻她,她也跟挺尸一样没感觉。
有一次滚在软榻上,激吻的险些控制不住,到最后,慕珩依旧停了下来。
因为容月的冷淡,就像一桶给他从上淋到下的冰水。
容月愿意搭理他,是她偶然兴趣来了,想提笔写字的时候。
之前百花大会慕珩就见识过,她写的字,那是不敢恭维,而且……
这人写字的方法总是独特的让人眼前一亮,人家写毛笔,她非要把笔给折断了,丢掉那截子毛,在蘸墨写字。
昕宁给她收拾的时候的,都忍不住肉疼,“公主,这可是上等的狼毫啊……”
就让她这么一支一支的给掰了!
要知道,在读书人眼里,这可是千金难买的玩意儿,也亏得九千岁豪气,送给容月玩也舍不得送差东西。
慕珩靠在书桌前看容月提笔,觉得她实在累得慌,可她不上前,直到容月抬起一张被墨画花的脸看他,“喂!这毛笔字怎么写啊!怎么这么难弄!”
没有中性笔钢笔的臭古代,写个字就是麻烦!
让她这现代人在这儿成了大文盲,字都不会写了!
慕珩握着容月的手,重新拿起一直白玉狼毫笔,教她蘸墨落笔,尽管她的手再不听话,还是握着一笔一划的写了几个字。
容月点了点头,“还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