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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四十四章 棉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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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冬之后,关中地区迎来了严寒天气。

已经完成收割的麦田里飘着大雾,到了午间才逐渐散去。天空中也总是阴沉,常有北风呼啸,让人走出屋外总要缩着脖子,在刺骨的寒意中艰难前行。

住在屋檐下的燕子夫妻离开了侯府,看样子是去南方旅游去了。没有他们清晨时的争吵,早起的赵启明还有些不习惯。好在花园里的小黄鸡已经“长大成鸡”,最近取代了燕子夫妻的工作,天没亮就站在假山上打鸣,提醒侯府的大家不可贪睡。

寒冬时节,不管是山中的野兽,还是房前老树,都已经开始冬眠。理所当然的,人在这个时候也应该休养生息,为饱受奴役的明年做好准备。但侯府为了赵启明的大婚做准备,正是紧张忙碌的时候,别说是侯府的下人了,即便是赵启明也别想偷懒。

迎亲之前的准备已经进入制作服饰的环节。钱管家要给赵启明准备新的礼服,考虑到侯府的裁缝手艺差强人意,便请来了长安城的老师傅,亲自来给赵启明量身。

等到立冬这天,精心裁剪的礼服送来了,细柳迫不及待的伺候着赵启明穿衣,想知道这身礼服是否合身,只是礼服穿法复杂,赵启明就像是提线的木偶,被细柳摆弄着做伸展运动,好不容易才穿戴整齐,连细柳也累得气喘吁吁。

“这礼服做的不行。”赵启明对着铜镜打量着自己,对这身礼服不怎么满意:“既没有体现出本侯爷的威武雄壮,也没办法让人知道我很有钱,还不如我那身熊皮做的披风呢。”

这礼服刚送来的时候他其实是不想穿的。除了宽袍大袖很麻烦之外,关键这里富的还是黑的。如果不是款式上很宽大,都能直接当成夜行衣,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打家劫舍的那种。

赵启明以为结婚时要穿上象征着喜庆的红色,那才有新郎官的样子,但钱管家却告诉他,迎亲时的服装都是黑色,没有红色礼服的说法。由此可见,电视剧里那种古代的婚服,应该还没有在公元前的汉朝出现。

“披风也是可以穿的。”细柳很喜欢打扮赵启明,尤其是知道赵启明对这身礼服不满意之后,她立即跑去拿来了赵启明的披风,还顺便把青铜剑给抱过来了。

“难道我迎亲的时候还要佩剑?”赵启明有点怀疑,他觉得细柳可能是想玩cosplay:“全身上下都是黑色,这都已经很唬人了,再提着剑过去,我到底是去明媒正娶还是去抢压寨夫人?”

“小侯爷有军功,理应佩剑。”细柳说着,已经帮赵启明把宝剑装好,然后还嫌不够的跑去柜子里,拿来的砖头大的玉佩,给赵启明挂在腰上:“这样就行了。”

“果然深得我心,知道这玉佩才是我最爱。”赵启明欣慰的拿着这块玉佩:“这玉佩能体现出我的有钱,很符合我的气质。你应该也很喜欢看我财大气粗的样子吧?”

听到这话,细柳羞涩的低着头,不说话了。

有了这块玉佩,赵启明再看铜镜里的自己——穿着黑色的礼服,披着熊皮大氅,左手按着祖传的青铜宝剑,右手甩着砖头那么大的玉佩,果然是富贵逼人,有钱到家了。

“我很满意,迎亲那天就穿这身了。”

“还有呢,小侯爷稍等。”细柳说着跑出了屋子,等到再出现的时候,手里多出了个木匣,还开心的朝赵启明说:“奴婢去找春晓借来的,小侯爷只要涂些再脸上,就能更好看了。”

“放下你邪恶的手。”赵启明如同见到了鬼,差点当场就跳起来了,指着细柳说:“谁给你的胆子,居然想在我脸上涂胭脂水粉?”

“小侯爷最近气色不好,涂上些胭脂能更精神。”细柳没有放弃,还推销般说道:“这胭脂粉是暗红色的,很适合小侯爷呢。奴婢也跟春晓学了涂抹胭脂的方法,保证涂的均匀。”

“你当时摊煎饼呢,我命令你马上拿走。”赵启明按着青铜宝剑,做出随时拔剑的架势:“这是你最后的机会,再不拿走的话,休怪本侯爷拨剑无情。”

听到这话,细柳有点委屈,但是看到赵启明以死相逼的样子,知道今天是别想用胭脂水粉来打扮赵启明了,便只能失望的把胭脂粉放下,然后委屈的看着赵启明。

“怎么想的?”赵启明眯着眼睛,开始教育细柳:“我可是堂堂军侯,正儿八经的功勋之后,要是在脸上涂胭脂,我的威严何在,东乡侯府的门风何在?”

“可是奴婢听人说,长安城很多的贵公子都涂胭脂,唇红齿白的样子很讨姑娘喜欢呢。”细柳生怕赵启明没有紧跟时尚,皱着鼻子解释:“小侯爷涂上胭脂肯定比那些公子好看。”

“那都是些娘炮,贵妇人包养的面首,我能跟他们学?”赵启明也听说了长安城最近的时尚,对此他当然嗤之以鼻,还故意按着青铜宝剑说:“本侯爷威武雄壮,腰缠万贯,长安城的哪个姑娘不想和我耳鬓厮磨,用得着要胭脂水粉去讨姑娘欢心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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