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社这样的新型社会组织,虽然远逊于后世资本结构的公司,但在当下而言,仍然有其不容忽略的进步性。
“今日立约结社,在场众位都可各具资力以占股本,经营所收,只凭股本分配。尔等有资出资,有力出力,聚成社本,以为永业。社中无分尊卑,无恃强凌弱,唯量本分利。你们诸位如果有志参与,那就各立约书,共议章程,若有违背,群众讨之!”
李潼将自己的构想大略讲述一番,然后便留出时间,让这些人各自权衡。
“请问殿下,若是草结成社,将以何谋利?难道也要学那些商贾,货运通商?”
关系到自身利益,胡酋们不乏精明,很快便有人举手发言道。
李潼闻言后便微笑道:“浮货搬运,或得利不少,但也不值得我来过问。你等一再恳请,让我盛情难却,兼爱这一份忠勤庄勇,所以聚力成社,以此为本。或应公私招募,荡寇护商,雇佣为战,或圈地耕牧,渔猎聚货。所收诸类,或市卖、或内销。只要能效从于我,何患无利可图?”
听到这话,众人不免会心一笑,并不怀疑雍王这番话的真实性。别的不说,此番结社若能攻灭细封部,便收获丰厚了。这么一想,跟雍王混真的是很有前途。
眼见众人对此表现的都颇为热情,李潼心里也颇为高兴。
关于如何调度、使用陇边诸胡的力量,他也设想过很多种方案,权衡利弊之后,最终还是选择了类似雇佣兵的一种组织。
佣兵并不仅仅只是后世的一个话题,在古代的西方本就有着悠久的历史。
但古代的中国,耕地资源丰富,拥有着完整的农耕组织结构和编户制度,当然也就具有着完整的军事制度,雇佣兵这种体制外的武装力量,自然也就没有其生存与活动空间。
可类似雇佣兵的武装集团,在古代也是存在的,且多集中在有唐一代。比如唐末五代时期、有奶就是娘的沙陀武装集团,还有其他胡族武装力量。
但类似的组织也只是昙花一现,一旦完成统一、中央权威得以恢复,自然就不会允许这种成规模的法外力量长期存在。
李潼身为大唐宗王,本身就是秩序的维护者,当然也比较厌恶这种唯利是图的不法力量。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一点,从陇右到西域这段区域,这种力量仍有其存在的意义。
此地多有羁縻州府,胡势错综复杂,想要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不容易。历史上大唐主要是与区域内的胡人部落进行对话,像是扶植其中某些亲近大唐的部族,以获取一个相对稳定的战略环境。像是从西突厥脱胎而来的突骑施,以及后来更名为回鹘的回纥,都是在这种战略意图下产生出来。
老实说,效果并不算好,国与国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,没有永恒的交情。
初唐时期,西突厥被干掉后,散成一地的小部落,西域方面还只有吐蕃和大唐两强相争,突骑施被扶植起来后就变成三方角逐,后面再加上一个大食。至于回纥更是在安史之乱后成为西北方面的大患,给大唐带来的危害甚至还要超过早期的突厥。
有鉴于此,李潼才决定进行一些其他方面的尝试。以行社这一形式组建一个跨族群的利益共同体,先期作为雇佣兵、用来梳理陇边的诸胡秩序,如果用的方便,未来甚至还可以考虑投入西域的经营,转型成为一个殖民组织,在西域辅助、巩固大唐的霸权。
这一尝试是好是坏,还有待事实验证。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,佣兵行社即便存在弊病,但其成长性与危害性较之扶植某一个胡族势力要小得多。
起码现在,李潼如果直接表示要征发诸胡一万战卒攻打某个部族,众胡酋肯定会诸多推诿,而不会像现在这样热情高昂,踊跃参与。
只要掌握了这些唯利是图的陇边诸胡二五仔们,李潼就能快速击破一批不服号令的胡部,收缴其人员、物资,投入到与吐蕃的战事中。
虽然眼下他手中仍有万人机动部队、同样可以完成这一任务,但有胡人性命可以消耗,自己的军队留着保养战力与吐蕃作战不好吗?
而且没有众多胡人参与,他大肆围猎胡部的话,就会大大激化大唐与羁縻诸胡的对立感,容易被对面的吐蕃所利用煽动,或就会引起大规模的叛乱投蕃。
至于现在,诸胡虽然也难免人心惶惶,但搞他们的毕竟不是陇右的唐军,只是雍王与他的胡部党徒们的私人行为。
你们如果气不过,也不必与大唐决裂,欢迎去神都告状,一来一回几个月时间过去了,如果再算上在神都扯皮的时间,与吐蕃这一战已经结束,老子正好抽回手来彻底弄死你们,敢告我黑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