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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场之上,攻守双方的士气互为消长,如果现敌人士气正旺。己方士兵也有可能因此而产生低迷,反之亦然。
突厥步鹿根部先是被罗士信用移花接木的方式,拖得疲惫堪,后被段志感部伏击,尽管队形未散,但是士气却受到了致命的打击。
“杀啊”
罗士信将手中的铁枪一举,一马当先率领唐朝越骑军朝步鹿根部扑去。
步鹿根的肺都要气炸了,如果不是自己所部体力耗尽,罗士信率领唐军骑兵冲锋,他绝对正中他的下怀。只是战场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。
作为突厥宿将,步鹿根非常清楚,战场上超过八成的杀伤都是在追击过程形成的。在这个情况下,绝对不能撤退,一旦撤退,很容易形成溃退。
步鹿根夹紧马腹,振臂高呼:“杀光唐奴!”
然而,众突厥将士却响应者屈指可数,就连响应者也是底气不足。
战争,说起来非常玄乎,事实上总结起来非常简单。那就是尽可能的扩大已方的优势,扩大敌人的劣势。
突厥人的长处是擅长控马,唐军骑兵就算训练再怎么有素,也是半路出家,没有天生在马背上的突厥人骑术好。双方骑术上的差异,让陈应这个异世蝴蝶给弥补了。
正所谓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骑术差,用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进行弥补。这样以来,双方骑术上的差距,就拉得非常低。(说句题外话,如果有朋友不信,可以去内蒙转转,一次马没有骑过,十分钟学习,走马不成问题)
唐军的长处,就是将士的体能和战马的体力,其次就是装备上明显胜过突厥人。唐军的短处又不至于成拖累,一比之下,唐朝越骑军登时大占上风,哪怕是突厥人有数量上的优势,也没法抵消这种差距。
罗士信一马当先,呼啸着冲入了敌阵,一下子就插了进去。他和张士贵一左一右,从左右两个角度同时穿插,步鹿根也没想到,唐军竟然这么厉害,正暗叫一声不好,已经被唐朝越骑军切成了三块。
“杀!”罗士信将手中的铁枪抡圆的一计横扫,三四名突厥被扫落战马。在如此大规模的骑兵混战之时,坠马就意味着死亡。
有道是一力降十会,罗士信天生神力,在如此混乱的战场上,得到了充分的发挥。手中的铁枪,成为了突厥人致命的克星,那是碰就死,沾着既亡。
相较而言,张士贵的攻击,则温柔了许多。张士贵尽管也擅长使用马槊,不过他此时却挽起铁胎弓,箭出连珠。几乎是顶在敌人的脑门上射箭。
箭出如风,随着咻咻咻的破空声不绝于耳。张士贵迎面的突厥骑兵连张士贵的二十步距离都无法接近,被纷纷射落战马。
双方交战,不约盏茶之间,双方便透阵而出。
步鹿根此时一清点人数,气得额头青筋凸起。他率领两千余骑追击罗士信部,损失四五百名骑兵已经够郁闷的了,可是现在这一番接触战下来,还能骑在马上的将士已经不足千人。也就是说,在短短盏茶之间的功夫,他所部已经被干掉了五六百人。
反观战场上唐军骑兵的尸体,却不足百具。
六比一,这样的战损率简直就是突厥人的奇耻大辱。
段志感一刀砍掉上名下身已经被踩成肉泥却伤而未死的突厥骑兵,非常仁慈的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。
“打得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