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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速之客身材矮小,穿一件破羊皮裘,腰间悬着大葫芦,头顶肩上披着积雪,模样看起来比年轻人更邋遢。
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酒徒。
几名老卒盯着出神,中年酒鬼抖搂掉浑身积雪,搓着冻得通红的糙手,笑眯眯地道:“追了你八千里地,再跑下去,我就不能奉陪了。可怜可怜我,咱们还是痛快打上一场吧!”
老卒们回过味来,看来这俩人不仅认识,还是长途追逐而来,显然颇有恩怨。
八千里外……那不是长安么。
年轻人坐在桌后,没有说话,端碗喝着烈酒,微眯的眼眸里噙着一抹寒光。
重阳大战的经过,他反复问海棠很多遍,把所有细节都牢记在脑海里。虽说付江流在关键时刻倒戈,帮父亲挡下一击,不再是对立之敌,但他心里对这位酒徒并不买账,没有丝毫好感。
那天,最先跳出来拦住任天行的,就是此人。一码归一码,如果他没有拦路,谁都不知道,后面会生出怎样的变数。或许、说不定,任天行便不会被擒。
酒徒快意江湖,喜欢打打杀杀,那是他自己的志趣。任真只认结果,恩怨分明,没必要成全对方的想法。所以一路赶来,他始终不理会付江流,也无视了对方的挑战。
他知道,重阳大战时,付江流不肯趁人之危,但遗憾未了,仍对当年战败耿耿于怀,之所以跟到这里,就是想让子偿父债,正面比试一场。毕竟谁都清楚,任真的剑道天赋绝不逊于任天行。
他不想出手,以如今的实力,也没希望战胜大宗师。
付江流坐到任真对面,瞥一眼桌上的朴刀,笑道:“弃剑用刀,这算哪门子路数?刀法不比剑法,不像你脸上的胡须,说蓄就能蓄起来……”
说着,他伸手去抓酒坛,却被任真抢先夺走,并不想跟他分饮。
这次出门,任真打扮成这副模样,也是迫不得已。天眼被废后,他再无法易容,掩人耳目,为了避免被熟人认出,前三个月里,他一直没有剃须,刻意转变成眼前不修边幅的形象。
他以前没去过荒川,按照凭空想象,荒族人的生活原始而野蛮,应该都生得粗犷剽悍,凭自己白嫩俊美的仪表,一旦混进去,样貌太惊艳,很容易暴露身份。
再者,剑法轻柔灵动,乃中原武修和贵族的最爱,而荒族的招式路数,更偏重于力量气势,似刀法刚猛霸道。如果佩剑入川,动起手来,未尝不是一大破绽。
思前想后,便有了乱发豪饮,雪中悍刀行。
不过,付江流说得很对,弃剑用刀,绝非蓄须改面的儿戏,能轻松改弦易辙。两种风格大相径庭,如不能领悟刀法神髓,便只是东施效鼙,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脚。
任真只顾饮酒,仍没有搭腔。
屋里一时静寂,气氛比外面的天气更冰冷。
那个叫姓李的老卒缓过神来,走到俩酒鬼面前,板着脸说道:“此处是边境要塞,所有外地人过路,都得先去府衙登记。两位,随我走一遭吧!”
说罢,他抬手做个请的姿势,掌间劲气自生。
这一手摆明了是下马威,想让俩人知道他也是练家子,最好识相听命。
岂料任真熟视无睹,拈起花生米抛在嘴里嚼着,懒懒地道:“几位老叔,不是我笑话你们,凭你们这点本事,留在此地没有什么用处,还是乖乖回家,守着满堂子孙养老吧!”
老李眉头一皱,感到被轻视,正准备开口,这时,任真随手将令牌丢了过来。
“不用害怕被朝廷问罪,时隔多年,外界早忘记你们的冤屈。就算还有人刁难你们,我送给你们这块令牌,也能消灾解祸。放心回家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