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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四章 胡思乱想【求订阅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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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信,你去酒馆,去赌场,去青楼看看,看看那一个个面红耳赤,热血上头,一言不合就能拔剑杀人的汉子。

而经过了一夜的放纵,第二天白天,尤其是中午,才是他们最难以提起精神的时间。

所以真正懂得刺杀的人,和要刺杀高手的人,一定会选择中午。

艳阳当空的大中午。

难道这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将要发生一场刺杀?

可是在光天化曰之下,堂皇大街之上,又怎么能进行刺杀呢?这简直太容易暴露了。

真正的的刺杀高手,一定会选择你认为最不可能的地方进行刺杀。

刺杀,是一门有趣的艺术,可以让一个武功不如对方的弱者,通过对于人的心理揣摩,生活习惯的观察,利用地形和时间等等各种因素,战胜武功高出自己很多的人。

杀手一旦出手,一定是你最弱的时候。所以杀手的武功虽然未必很高,但他们杀人的成功率却最高。而每一个杀手,都是懂得玩弄人心的高手。

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职业,苏阳有时候也想过,自己其实也可以去当一个杀手。

曰头越来越高,阳光也显得有些刺眼,苏阳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一个凉棚,远远的望过去,前面街边有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。

酒楼的名字很俗,但很受大部分人喜欢,大大的招牌上用写了四个烫金的大字:‘状元酒楼’。

谁不想中状元呢。

而且各行各业都有状元,读书的有,当官的有,杀人的有,保镖的也有,每个人都想成为自己这一行中的状元。

苏阳花了十二个大钱,从路边买了一碗滚烫滚烫的老鸭汤,连碗都一起买了,端着碗蹲在离状元酒楼金子招牌不远的路边上,靠着墙,取下了腰间的酒葫芦,对着太阳眯着眼睛,吸溜一口汤,喝一口酒,一副很享受的模样。

附近的几个小贩都以为看见了疯子,不动声色的把摊子朝远处挪了挪。

你要是看到一个人,一边喝能把舌头都烫掉的老鸭汤,一边和能辣死人的老酒,脸上还挂着傻乎乎的销熔,你也会觉得遇到了疯子,要是疯子的手上还有把剑的话,你肯定比小贩们躲得还快。

小贩们走了,附近街上的行人自然也就不多了。

“走的好啊,走的好,免得打起来伤及无辜。”苏阳自言自语的喃喃道,又吸溜了一口粥。

老鸭汤上面浮着一层金黄的鸭油,看起来没有一丝的热气,可是正因为油盖住了,汤的热量反而散不出去,烫的要命,舌头都麻了,要不是运功在手,连碗都拿不住,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客人的感受,怪不得那个老头子生意不怎么样。

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躲开了。

两三丈外,状元茶楼的金字招牌后面站着一个人,招牌的阴影,恰巧盖住了他的脸。让人觉得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。

他身上穿着件宽大的蓝布道袍,就像一个大麻袋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。

也许他的宽大的衣袍下面藏着什么兵器呢?苏阳笑嘻嘻的猜测。

自从从上个副本回来,苏阳就经常会胡思乱想。有时候胡思乱想可以让人忘掉一些本不必去想,却又忍不住不想的事。

这种事一般都不会太愉快。

他的眼神继续在街面上乱飘,落到了路对面。

那里有个卖菱角的小贩,小贩的个头很高大,甚至可以说是臃肿。小贩似乎也有些害怕对面的这个疯子,看也不敢朝这边看一眼。

他一直低着头,用一把小小的弯刀,将篮子里的菱角一个个刮开,篮子里已经有一大堆已经刮开的菱角,白嫩嫩的,像是人肉。

他的手指很修长,弯刀用的很熟练。

“说不定他有时候也会用这把刀杀人,也许每杀一个人,就会刮一个菱角。”苏阳又开始胡思乱想。

而在状元酒楼的斜对面,则有一个很简陋的酒铺,只卖酒,不买菜。

酒铺里只有一个人,又矮又壮,乱蓬蓬的头发用一根白布带绑着,身边放着一根扁担,看起来像是苦力。

据说这个时代沿海的一些地方,有一些从东瀛来的浪人也很喜欢用一种又长又细,又带着一点弧度的刀,那样的刀,岂非不正好可以藏在他身边那条有点弯的扁担里?

苏阳点点头,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了。

然后低头喝了一口老鸭汤,还是那么烫,简直要烫死人了。

太阳昏昏沉沉的,总是让人喜欢胡思乱想。

就在这时候,肩膀忽然一沉,有人拍了自己一巴掌。

回头一看,是一个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很懒散感觉的年轻人,他也笑眯眯的,让人看了更觉得犯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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